【申請資格】
依考選部規定, 依考選部規定, 符合臨床實習資格之國內 符合臨床實習資格之國內 外大學院校心理研究所 ,以及 ,以及 ,以及 相關臨床心理所、系組等, 相關臨床心理所、系組等, 相關臨床心理所、系組等, 相關臨床心理所、系組等, 相關臨床心理所、系組等, 已修畢教育部認可之 「臨床心理學程」核課, 擬進行碩三實習者。
【申請程序】
1.本次實習採線上申請,請點選網址https://forms.gle/tdsgfg4WEdePqjfJ7 登入與填寫線上申請表單,並附上 PDF 檔一份,內容需含(1)履歷與自傳(2)實習計畫書(3)學校實習辦法(4)研究所成績單(5)相關研習證明。
2. 填畢線上申請後,請準備一封紙本推薦函並郵寄至「241 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 3 號門診大樓 5 樓病房護理站 陳姿宇臨床心理師收」。請於信封封面左下角註明『應徵臨床心理實習生』。需收到推薦函後,才符合接受書面審查資資格。
3. 申請截止日期為114 年 10 月 20 日(一),以推薦函的郵戳為憑。審核過程包含書面審查與面試兩部份,書面審核通過者將於 114 年 11 月 4 日(二)以手機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面試時間,請當日回覆是否參加面試。
4. 面試日期為 114 年 11 月 07 日(五),地點為三重院區。
5. 預定於114 年 11 月 11 日(二)以電子郵件發佈面試結果通知,請錄取者最遲於 11 月 13 日(四)前答覆實習意願。
6. 錄取者應請所屬學校以公文正式向本院提出實習申請,在簽訂實習合約書後,依本院訂定之實習生報到注意事項完成體檢項目。
7. 實習費用:每個月1000 元,於實習報到當天至總務室(出納)繳交。
8. 醫院可提供戶籍涉及雙北市以外或新北市偏遠地區的實習生申請宿舍,住宿費用為每個月 800元。若有申請需求,錄取者請所屬學校以公文正式向本院提出申請。
9. 為保護申請者之資料,本科會將未錄取者之資料銷毀。
10.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陳姿宇臨床心理師(02)2982-9111-6073。
【實習申請類別】
1. 第一梯實習:預定招收4-5 名。民國 115年 7 月 1 日至民國 115 年 12 月 31 日。
2. 第二梯實習:預定招收4-5 名。民國 116年 1 月 1 日至民國 116 年 6 月 30 日。
可同時申請第一梯和第二梯全年度實習。
【實習地點】
新北市立聯合醫院三重院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 3 號(近捷運菜寮站三號中山藝術公園出口)
【實習地點】
新北市立聯合醫院三重院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 3 號(近捷運菜寮站三號中山藝術公園出口)
※為確保學生於實習期間之安全,如有意願申請此實習計畫之學生,請務必要先與實習機構確認是否會協助投保勞工保險或意外傷害團體保險(保額須達「傷害保險200萬元」及「傷害醫療險限額5萬元」(含門診實支實付及住院日額給付),學系應協助錄取此實習學生投保教育部「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