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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資訊公告_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113年實習計畫

如想將此實習認列學分之學生,請務必先與系上負責實習業務之老師確認是否可認列實習學分

一、即日起至4月30日(二)前繳交申請資料給系秘書或實習負責老師協助學生辦理,實習申請可由學校薦送或由學生備齊相關資料向本館提出申請,為加速實習申請作業,申請案請以電子公文方式函送實習生申請相關資料,審核結果預計於5月下旬公告於本館最新消息區;獲錄取之同學,將由督導人員於實習前說明相關應注意事項。

二、依本館實習生實施計畫規定,實習生於實習期滿考評合格後,本館將開具實習證明,每份證明依本館規費收據標準規定,收取新臺幣30元,請轉知申請同學於實習表內之「實習證明繳費方式」欄勾選繳費方式。

(1)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實習生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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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113 年暑假實習生需求調查表-
更新版(請點我)
(3)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實習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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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學生於實習期間之安全,如有意願申請此實習計畫之學生,請務必要先與實習機構確認是否會協助投保勞工保險或意外傷害團體保險(保額須達「傷害保險200萬元」及「傷害醫療險限額5萬元」(含門診實支實付及住院日額給付)若無提供保險,學系應協助錄取此實習學生投保教育部「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