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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資訊公告_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臺北數位藝術中心


*若有意願申請此實習計畫的同學請務必先與系上負責實習業務之老師確認實習是否可認列實習學分。


一、實習對象:
1. 國內外大學生、研究生,對數位藝術有興趣,或未來有志投入數位藝術領域發展者;欲培養館所藝術行政管理實務能力者。除數位藝術領域科系,也歡迎其他非相關或跨領域科系者加入。
2. 具數位藝術領域之研究創作,或平面設計、影音剪輯、編輯與文案撰寫、社群經營、活動企劃執行等任一專長者佳,請提供相關資料或作品集作為參考。


二、書面資料申請時間流程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一)止。 
面試時間:視書面初審情況,合格者通知參與面試。 
錄取通知:2023年12月23日(六)前,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 教育訓練:2023年12月30日(六)11:00-12:30 (暫定)。 

實習時間:2024年01月01日至 2024年04月19日。 

三、實習內容
1. 櫃檯協助:觀眾諮詢接待、電話接聽、信件收發。
2. 展場協助:佈卸展、展場維護、觀眾導覽。
3. 行銷協助:文案撰寫、社群媒體經營及管理、電子報寄送。
4. 設計協助:平面視覺設計、排版、影片剪輯。
5. 紀錄協助:活動現場攝錄影、錄音紀錄、活動內容側記。
6. 其他數位專案計畫協助。

四、 申請資料與辦法
 
1. 請將履歷 e-mail至 shuyin@dac.taipei 吳小姐,並於《主旨》欄位上寫明「申請2024第一期實習生—ΟΟΟ(姓名)」,收到資料後將先進行書面審查。合適者另以電話或e-mail通知面試時間。書面審查未通過者,不另行通知。
2. 履歷內容須有:基本資料(需含照片、手機號碼)、學經歷(請詳列工作經驗及歷次工作起迄時間)、應徵動機、實習計畫、可排班時間、作品集或其他相關參考資料。


五、 實習規範
 
1. 實習生每週需填寫工作週誌,並於實習結束前繳交實習心得500字。
2. 實習(排班)時段:營運時間為週二至週日的10:30-19:00,實習生每週至少安排兩至三天全班,午休一小時,重要展覽活動及佈展期需出席。
3. 在實習期限 110 天內,需完成 250小時以上時數,如完成即頒發實習證書;如未完成250小時以上僅給予實習時數證明。




※此實習未給薪。實習機構將與每位實習生簽訂合約,規範雙方權利義務;每位實習生享有基本團體保險(承保範圍:一般意外身故失能保險、實支實付型傷害醫療保險、住院日額型傷害醫療保險);實習生可參與中心免費講座課程、工作坊、員工教育訓練等活動。

因教育部規定實習學生之保險保額至少需「傷害保險200萬元」及「傷害醫療險限額5萬元」(含門診實支實付及住院日額給付),請系上協助錄取此實習學生投保教育部「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


臺北數位藝術中心 2024第一期實習生招募辦法 請點我



六、此實習計畫聯絡人:2-28345066#205  吳小姐 ; Email:shuyin@dac.taipei